第B10版: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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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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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的儿子 偷走雇主4万元
  ■案情

  母亲在八旬老人董奶奶家当保姆,黄强(化名)就打着去看望母亲的幌子,从董奶奶的眼皮底下偷走银行存款单和身份证,接着又骗母亲一起去银行,用母亲和董奶奶的身份证取走了4万元钱。当警察找到黄强,他先是承认是偷的,后来又改口说,这钱是董奶奶借给他的。在这种情况下,玄武检方对黄强提起公诉。

  ■庭审

  公诉人:你在派出所做了两种供述,一是有罪,二是无罪,哪个属实?

  黄强:无罪供述属实。

  法官:董奶奶有钱你怎么知道的?

  黄强:我经常过去玩,她经常让我帮忙算存折上的钱和利息。

  法官:你怎么向董奶奶借钱的?

  黄强:我跟董奶奶讲做生意需要借些钱,她就同意了。我第二天到银行去,说要身份证,就回头找她要了身份证。由于我本人身份证丢了,就用我妈妈身份证取的。

  法官:打了借条没有?

  黄强:第一次借的时候没写,后来写了,没写利息。

  法官:董奶奶整天让你算存折上的钱和利息,借钱给你不要利息也不要回报,你认为合理吗?

  黄强:……我不清楚。

  法官:你现在有哪些财产?

  黄强:买了4台电脑,开了一家公司,还进了9万元的货。

  法官:那钱呢?

  黄强:日常开销用掉了。

  法官:那你挣到什么钱了?

  黄强:(无语)

  法官:你拿什么去还董奶奶的钱?

  黄强:(无语)

  (公诉人开始宣读证据。黄强的妈妈证明说,儿子曾经带她一起去银行,用了她的身份证,她以为是儿子取自己的钱。后来过了很久董奶奶发现存单没了,黄强说被他取了,自己当时痛骂了儿子,还告诉董奶奶,让她报案。董奶奶对警察说,她的侄女的孩子向她借钱,她都没借,更别提借给黄强了。她说自己健忘,会经常让黄强帮忙数存款单。)

  黄强:我没罪。董奶奶年纪大了,思维能力有问题,我要求法庭带她去做鉴定。

  (借钱的说法过于离谱,法院显然不可能相信这样的辩解。日前,玄武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强有期徒刑7年,罚金2万元。)

  ■点评

  “这孩子不学好,总是不讲实话,我都被他气死了。”黄强的妈妈曾经这样对警察说。或许已经对儿子失望,她并没有赶来旁听庭审。幸亏没来,不然看到儿子在庭上仍然谎话连篇,该有多难受啊。

  通讯员 李磊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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