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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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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教师发帖质疑教育局做法引争议,法律界人士表示——
通报处罚婚外情教师不构成侵权
  “教育局在万人大会上通报对我的处罚决定,侵犯我的隐私权、名誉权。”4月14日,快报报道武进教育部门在“师德大会”上通报一位老师因为婚外情被学校解聘。这两天,那位被点名通报的老师在网上发帖称,教育部门侵犯其隐私权。

  网帖:教育局通报侵权

  前两天,常州一网络论坛出现一个网名为“阿伦阿伦”的网友发的帖子,题为“教育局在万人大会上通报对我的处罚决定算侵犯名誉权吗?”帖子中说,武进区教育局在“万人大会上通报对我的处罚决定,而且指名道姓,将我在私生活方面所做的事情公布于众,引起人们对我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使我的精神遭受极大痛苦。请问武进区教育局这样做算侵犯名誉权吗?”另外一个帖子题为“愤怒:武进教育局知法犯法,还我一个公道”。帖子中引用一位法学专家列出的侵犯隐私权的十类行为,发帖者认为教育局“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他对此很愤怒。

  一些网友表示支持“阿伦阿伦”。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反对。网友“ronald1982”说,婚外恋已经不是你自己的私事了,肯定对对方的家庭也造成了伤害,又如何为人师表?”

  还有一位网友则称,“我们讨论的是公权力如何不越权侵犯私权的问题。因为反对教育局滥用权力而同情婚外情是不对的,同样,也不能因为谴责婚外情而同意教育局滥用权力。”

  当事老师:我有错

  昨天,记者与那位被通报的老师取得联系。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网名“阿伦阿伦”就是他本人,那两个帖子也确实是他所发。“我发这几个帖子,主要是想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出来。”

  他说,当天武进区教育局的“师德大会”有全区上万老师参加,“我没有参加,后来同事告诉我在会上被通报了。”

  对被解聘一事,他坦承,“这件事情我是做错了,我承认。但是他们在大会上指名道姓进行通报的做法不对。”他说,“他们这种指名道姓的通报,对我是种伤害,影响到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虽然我这次犯错了,但以后还要工作生活吧?”

  不过,他随后说:“我现在也不想去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起诉了,民告官,我觉得赢的希望不大。网民对我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我心里也没啥想法。”

  “阿伦阿伦”所在学校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当天的通报内容主要是说该老师与一位女青年同居,拍了婚纱照,和女方的亲戚见面。“这位老师性格比较内向,大家对他的印象总体是比较老实,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律师:指名道姓欠妥

  昨天,武进教育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进行通报之前,教育部门很慎重,特意将通报的文稿给教育局的法律顾问看了,“法律顾问看了后,还进行了修改,认为不会侵犯到隐私,我们才进行通报的。”这位人士说,教育部门是在教育系统的内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并没有到社会上公开,通报的内容也没有涉及到他的个人隐私。

  就这一问题,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说,从法律上讲隐私权主要是看“被公布后是否对其评价降低”。教育部门、学校根据这位老师的这种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解聘的处理,是可以的,但是在大会上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则有点不太适当。“教育部门完全可以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通报,比如说某学校某老师有这样一种行为,让其他老师引以为戒,这同样能起到师德教育作用。”

  不过,这位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教育局的做法不一定构成“侵犯隐私权”,作为教师这类职业,他可能就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公民,对他们隐私权的定性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这类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他的隐私权的范围可能就要比普通公民小,“如果那位老师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一定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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