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公安局首次对外宣布了7类“不受深圳欢迎人员”,他们将不能办理深圳居住证。
居住证办负责人肖广称,深圳市实施居住证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
“我们非常欢迎合法投资、就业、居住的来深建设者,并愿意尽最大可能为他们提供公平享受城市发展成果的政策待遇;但同时深圳不欢迎那些破坏社会稳定、从事严重犯罪的人员滞留,这是对深圳的和谐稳定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负责。”肖广表示。
据透露,“7类人员”的身份认定由公安机关负责。不过,肖广也表示,对于改过自新者,可以给予办理居住证。
“7类人员”
1.有从事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2.有参与或涉嫌从事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3.信访事项已经终结、或签订有关停访息诉协议后仍然继续上访,或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越级非正常上访的人员;
4.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员;
5.因从事、参与杀人、伤害、爆炸、放火、绑架、强奸、抢劫、劫持等严重暴力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
6.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恐怖活动,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
7.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贩毒活动,受过刑罚处罚或被刑事拘留过的人员。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