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所谓“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重庆五大黑帮的“保护伞”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追缴2255万余元非法所得。
文强妻子周晓亚当即痛哭失声,瘫软在地。周晓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昨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下午4时45分,审判长宣判: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日上午9时,文强案在休庭两个多月后继续开庭审理。
在该案第一次庭审期间,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画”(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并当庭举示了依法委托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聘请的文物专家所作的价格鉴定结论。对此,文强、赵利明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休庭后,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当庭质证后,法庭认为,国家文物局是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应予采信。故对指控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上午的开庭只进行了14分钟。下午3时,审判长王立新开始宣读了长达160页的审判书,共宣读了1个半小时。法院经审理查明: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各种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工作调动、安置,经营开发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
文强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某女到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一会所吃饭、唱歌,授意他人劝该女大量饮酒后,将其带至一宾馆,不顾该女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最后,法庭全体起立,当庭宣判文强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其妻周晓亚犯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文强手下的“三大金刚”: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获有期徒刑20年;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获有期徒刑17年半;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获有期徒刑19年半。
审判长一审宣判后,文强等5人及其律师当庭未表示要上诉。文强之妻周晓亚在听到判决后,当庭失声痛哭,瘫软在地。
文强的律师及文强的亲属在判决后紧急商量是否上诉。文强的一位亲属表示:肯定要上诉。律师将于今天再次会见文强。
记者昨晚获悉,文强昨日已表示要上诉。武汉晚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