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陈秋芬是一名“编外法官”。每年她都要坐在秦淮法院的法庭上200多次,全省像她这样地人民陪审员共有3844人,他们为江苏的司法民主、监督审判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5年5月1日,我国通过了关于人民陪审员的专门法律,5年来,江苏省的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进展迅速,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相比较作为一名法官的专业性而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确立,其意义更大。“司法的民主,外部的监督,普法的需要等等,都是人民陪审员存在的意义所在。”正因为如此,江苏法院在选拔人民陪审员时,更是非常慎重。
据介绍,五年以来,全省人民陪审员有26万人次参与了18万余件案件的审理。而和外界的偏见不同,人民陪审员切实地参与了庭审,也在很多案件的断案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我审过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坚决要求判被告人实刑,而其他人也有不同意见,最后,我坚持了我的观点,被告人被判处缓刑。”陈秋芬说。
那起案件中,一名丈夫出轨的女子打伤了“情敌”,因为毁了容,伤害级别够了,被害者不同意谅解,“我坚持要判缓刑,因为这是一起因感情而起的伤害案件,更关键的是,这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在家里没人带,判一个案子更要看其社会效果。”在法律框架内更人性化地判案,人民陪审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讯员 沈高轩 快报记者 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