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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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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法律白条”
损害法律尊严
  法官刘金宝坚守司法公正防线感动灌南

  刘金宝,从部队转业到灌南法院执行局后一干就是9年。这期间他获得荣誉无数,多次被省市表彰。去年6月,刘金宝被授予“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作为全国基层法官的唯一代表,在北京受到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在刘金宝的无数感人事迹中,“二百米护法血路”的故事在灌南可谓人尽皆知。

  那是2003年的一起交通案件,刘金宝要去现场确定被执行人陈某。陈某是灌南人,在响水违规驾车撞伤一个女孩,被法院判决支付3.5万元赔偿金。可陈某却四处躲避,响水法院就委托灌南法院执行案件。

  接过案子后,刘金宝几次传唤陈某都拒不到庭。当年9月18日,刘金宝偶然发现了陈某的车便要求他去法院。陈某—听是法院的,踩油门欲逃跑,刘金宝冲上去就抓住车门劝他停车。可陈某根本不听,车子带着刘金宝飞驰出去。路人看到这惊险的一幕后都被吓呆了,“松手啊,法官!”有人高喊着劝刘金宝放手,可他却依然紧抓车门,并劝陈某停车。车子在开了200米后,陈某被人截住。这时刘金宝瘫在地上,腿上的伤口粘满了石子,鲜血还在往外渗,他却说:“孩子终于可以动手术了。”

  在很多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经常扮演着“两面不讨好”的角色,刘金宝不断总结新的办案方法,在处理一起影响较大的招商引资的棘手案件时,他用“放水养鱼”的办法巧妙解决,后来他收到债权人和被执行人两面锦旗,这在当地也颇让人称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这不是‘法律白条’吗?”刘金宝说,“执行不到不但伤害老百姓,也有损于法律的尊严。”

  谈起生活中的刘金宝,妻子张苏琴带着些抱怨和无奈:“我们家里哪能指望他啊!”对此,刘金宝表示, “我的确对不起家人,可既然做了这一行那就是选择了付出。”

  快报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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