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南京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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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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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帮讨债
  哥哥跑运输,给一个区企拉了半年货。当他打算去结账时,这家企业以面临倒闭为由不予理睬。

  这天哥哥找到我说,他那笔债凭自己的能力已经追不回来了。要我再托托关系,能要回多少算多少。我拍着脑袋一想,单位的李副局长曾在那个区当过领导。于是我就去找他。

  当我把讨债的事说给李副局长听后,他摇着头很坚决地说:“这事我可办不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我知道李副局长比较贪,便悄悄对他说:“我也不会让你白忙活,等事成之后,讨回的钱一半归你。”李副局长看我说话很认真,装出很给面子的样子,说:“就凭咱俩的关系,要不我就试试吧。”

  李副局长的确神通广大,他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哥哥的债全额追回。我自然说到做到,把讨回的一半钱塞到了李副局长的口袋里。

  我把钱塞给李副局长后,转身想离开他的办公室。李副局长突然叫住我说:“小王,这事你可不能说给别人听。”我说:“感谢你还来不及,我又怎么可能?”李副局长点着头说:“既然你有这态度,假如再遇这种事一定记住来找我!”

  王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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