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拆迁公告
南河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10)第 017号
拆迁范围:建邺区:小青路1号1幢、小青路1号2幢。(以上门牌具体拆迁范围以地字第320105200811057号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为准)
拆迁期限:2010-04-22至2010-07-20
如有对本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拆迁人联系电话:15105187940;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兴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迁实施单位电话:15105187977;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黄飚;拆迁评估单位:南京康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6550327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