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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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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醉驾案肇事者:平时很少沾酒,偏偏那天喝多了
醉驾撞人是我命中劫数
  3月26日发生在玄武大道的醉驾车祸,是继张明宝案后南京最严重的醉驾惨案。“我平常很少喝酒,也许是命中注定我的劫数吧!”案发后,肇事者查伟俊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对两名死者的家属作出赔偿。目前,此案已经被移送到检方。

  过了5个多小时以为酒醒了

  前天,检察官提审查伟俊时,查伟俊连说了几次对不起两名死者。查伟俊是南京佳和日化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平常应酬很多,但是他说自己一直非常注意,很少喝酒。

  查伟俊说,在事发前一天,他一直都在陪客人,由于他要开车,中午坚持没有喝酒。到了傍晚6点多钟,考虑到同桌有不喝酒的,可以帮忙开车,于是查伟俊拿起酒杯喝了起来。据查伟俊说,他和同桌的两个人一共喝了大半瓶洋酒轩尼诗。晚饭过后,他又陪着客户去KTV玩了一趟,考虑到要开车,查伟俊喝了一瓶矿泉水。

  玩结束后,查伟俊的一位没有喝酒的客户将“帕萨特”开到了酒店,到次日零点,查伟俊考虑到喝酒已经过了5个多小时了,便决定铤而走险开车回家。“我平常白酒能喝七八两,当时我觉得自己酒已经醒了,所以才敢开车的!”查伟俊说,就是因为太自信酿下了恶果。

  发现行人时,已来不及了

  据悉,3月26日零点许,查伟俊驾车行驶上玄武大道的时速约为80~85公里。查伟俊说,这条路他经常走,平常行人不是很多。“因为对道路很熟悉,我很自信,而且也只开了近光灯,能见度也就20米左右,所以等到我发现那两名行人(一男一女)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查伟俊说。

  意识到撞人后,查伟俊立即下车查看,他称在打了单位电话之后,还拨打过122。“当时,那两个行人还在动的,我知道交通事故后是不能移动伤者的,就没有碰他们,然后我就到前面挡着,防止后面的车对他们二次碾轧。”查伟俊说。

  而案发后经检测,查伟俊血液酒精含量为99.7mg/100ml,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酒标准,为醉酒驾驶。

  肇事者负主责,行人负次责

  4月1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对此案事故形成原因分析,认定查伟俊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对横过道路的行人观察疏忽,且未确保安全速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死者孙平、谢媛媛横过道路时未从过街设施通过,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查伟俊负主要责任,孙平和谢媛媛负次要责任。

  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查伟俊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虽然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但会尽最大努力作出赔偿。“我平常很少喝酒,也许是命中注定我的劫数吧!”查伟俊说。日前,此案正在玄武区检察院审查中。昨日下午,记者也联系了佳和日化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目前有专门人员处理此事,赔偿事宜均会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理。(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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