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南京市公布政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可各获奖励3600元,但是等啊等啊,“退休计生奖”迟迟拿不到。昨天,南京下发《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了集中登记的相关事宜。
昨天新下发的《实施办法》规定,奖励的对象为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退休,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中未享受加发5%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2009年1月1日以后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企业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支付。
奖励金由企业支付的,企业应将发放计划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一次性奖励办公室,并组织向奖励对象发放。转让、改制企业确有困难,可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何时才能拿到这笔奖金?有关人士透露,首先要开全市的布置会议,然后还将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因此要领这笔钱还要再等等。
■申领程序
(1)企业持证退休职工,到退休时所在企业进行登记。
(2)兼并、转让、改制前的企业持证退休职工,到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进行登记。
(3)《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文件发布之日(2008年12月3日)前已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登记。
(4)在企业改制中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登记。
去登记时,记得带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的身份证;②结婚证或离婚证;③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职工退休养老证和社会保障卡。快报记者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