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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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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欠款”,心虚的他不敢测谎
  快报讯(通讯员 江民 记者 马乐乐)一男子手拿欠条将司机告上法庭,可庭审时他不现身,而是通过律师传话。更奇怪的是,他虽然清楚记得欠款的时间和地点,却对其他细节“失忆”。司机提出测谎,他先是一口答应,最后又临阵逃脱了。

  “我冤枉啊,我根本不欠他钱!”去年年底,30来岁的男子丁康坐在六合区法院沿江法庭的被告席上,激动地辩驳。

  将丁康告上法院的,是他曾经的雇主李平。李平的代理律师向法院出示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要求丁康还钱。李平通过他的律师,向法院转述了这10万元欠条的由来。

  “丁康是我的司机。2008年1月,他在车上说家里有急事,我就从包里拿出5万元给他。那年8月的一个晚上,他向我借2万,他开车带我到我的一个住处去,我上楼拿了钱给他,这次合起来写了个7万的借条。那年10月,我们到外地做土木工程,他又跟我借了3万,最后就打了一张10万的条子。”

  丁康并不否认10万元的欠条是他所写,但他说“我写欠条,完全是被逼的”。

  “我的确是给李平开车的,我们一起在外地做工程的时候闹了误会。他看我跟他的女朋友关系不错,以为我们有什么,就威胁我,我怎么解释他都不听。”丁康说,后来在宾馆里,李平拿着菜刀,强迫他写下了这张10万元的欠条。“他说,只要我跟他的女朋友不来往,就撕掉欠条。”丁康郁闷地说,他原本以为李平早已兑现承诺,没想到李平不但没撕,还上法院要钱。

  一张欠条引出两个截然相反的说法,这让法官慎重起来。

  法庭上,李平始终没有露面,他的代理人说他出了车祸,对不少事情都失忆了。然而对于几次借钱的时间地点李平却都记得清清楚楚。“对他不利的地方他就失忆,我看这是故意失忆!”丁康毫不客气地说。为了表明清白,他当庭申请测谎。此后律师转告李平,他也表示同意测谎。

  今年初,在约定好的日子,丁康来到鉴定部门接受并通过了测谎,而李平却始终不见人影。“我在外地有事呢。”李平在电话里这样回答法官。又过了一阵子,李平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在撤诉之前,法官与李平有了最后一次对话。“别走,你的欠条还没拿呢。”“欠条给丁康随他处理吧,我不要了。”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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