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是指如果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和上诉相比,申请抗诉还不用交纳诉讼费用。
据介绍,江苏2009年提出抗诉案件434件,比上年上升9.3%,法院再审改判率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