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从这次土地出让中获利20多亿
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房好好住着没几年,却突然被告诉说房子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将成为废纸一张。这好好的房子,怎么说拆就要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说没就没了?
陌生人突然来访
今年72岁的熊锡梅家住江苏省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今年三月初的一天上午,几位陌生人突然来访,让老人受到不小的惊吓。来者说要量房子,开始评估了。熊锡梅说,他们没有手续,没有证件,没有出通知,当时就没有让他们进屋。
渡江西苑建成于2002年,共有两栋商品住宅楼,使用时间满打满算还不到8年。40多户业主入住时间大部分只有5、6年,时间最短的还不到三年。
一墙之隔的福运苑小区30多户业主也接到了拆迁通知。这个小区建成于2003年,使用时间更短。
土地使用权被二次出让
早在20多天前,这两个小区70多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扬州市政府卖了出去。
业主们告诉记者,各家各户都有土地使用证,有业主拿出土地使用证给记者看。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使用期是七十年,有政府的章。业主问:“土地出让以后,能不能第二次出让?第二次出让侵犯不侵犯业主的权益?”“这样做,公民的财产怎么得到保护?”为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采访了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卞处长说,这次出让的地块位于新老城区接合地带,为了提高城市的品位,扬州市政府决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引进开发商对该地块进行旧城改造。卞处长说,对于这次出让,他们早在去年年底就在国土局网站、江苏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其实是土地招商公告。对于这些只发布在专业网站上的招商公告,除了关注当地土地市场行情的开发商,作为普通公众的业主会有多少人关注、能有多少人知情呢?
卞处长解释说,“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这个也不可能做到”,“我们在网站发布公告,应该就是已经对社会的公告了”。
“这种做法,不止一个地方政府在做”
看来,土地使用权被挂牌出让,自己却不知情,业主们只能责怪自己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他们全都知情,国土资源局能否据此就将已经卖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再卖上一次呢?
从法律上讲,拍卖应该先要收回土地使用权。
记者调查发现,此前,没有任何人与业主商量补偿的事情,没有贴公告,也没开听证会。对此,卞处长是这样解释的:“土地招拍挂确实有这种做法,据我了解还不止是一个地方在做。从政府来讲,应该以社会效益为主。”
据卞处长介绍,渡江西苑这个地块将用来建普通商品房。对此,业主们感到十分不解,认为这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据了解,这次出让的900多亩土地位于扬州市正在开发的古运河风光带南岸,在当地是难得的黄金地段,商业潜力巨大。按照新的规划,土地出让后,开发商将主要进行商品房、商铺等商业项目的开发。扬州市政府因此获得了20多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而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的业主大都是工薪阶层,为了买这里的房子,有的花光了两代人的积蓄,有的至今没有还清银行的贷款。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