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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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融券首日波澜不惊
· 一季度美股
涨幅创12年之最
· 融券卖出只能限价委托
· 融券对象最少仅有3只股票
· 中国百万富翁
全球第四
· 央行定调:继续实施
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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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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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卖出只能限价委托
  深交所最新提醒

  信用证券账户资金周转受限制

  深交所昨晚发布了最新的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提示: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未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这一点可以防止空头打压,平缓大量卖空对股价的助跌效应,同时这一规定也意味着投资者融券卖出交易只能采用限价委托,不能采用市价委托。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信用证券账户资金周转受一定限制,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方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客户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此外,深交所还规定,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只能在开立券商使用。并且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从事新股申购、定向增发、债券回购、预受要约、LOF申购及赎回、现金选择权申报以及证券质押等事项。融资融券也暂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快报记者 成小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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