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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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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又有两块地拍卖
首付款得50%
  3月24日,因为没有如期签合同缴纳8790万元的首付款,南京一家开发商损失1600万元保证金被南京市国土局强制“收地”。明天下午,国土局又将开拍栖霞区和雨花台区的两幅住宅用地,总出让面积超过了25万平方米,在政策高压之下,开发商是否有钱拿地、是否继续高价拿地呢?

  土地公告显示,位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以北的地块(东至仙境路、西至河道、南至文澜路),出让面积为124235.1平方米,容积率1.7,起拍底价8.45亿元,楼面地价4001元/平方米;位于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梅兴路以东的地块,出让面积131662.5平方米,容积率2.2,起拍底价3.77亿元,楼面地价为1302元/平方米。

  今年1月8日,南京市国土局就明确规定要“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出让土地首期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这次公告时间是今年2月23日,刚好是执行土地首付款50%新规后的第一批出让土地。

  既然有开发商连原来规定的30%的首付款都缴不起,不得不“割肉”损失1600万元,现在必须首付50%的“苛刻”要求,还有多少开发商可以承受呢?有楼市专家说,现在南京的规定基本是执行国土部的规定,国土部是拿地后10天内(工作日)缴清50%的首付款,南京是从7天压缩到5天,其实还不是非常苛刻,因为整个土地价款支付的时间可在一年左右时间,像上海市还酝酿出台“开发商必须在拍地后30天内交清所有款项”呢,拿地条件越是趋于严厉,就更会激发一些开发商提前拿地,不然今后拿地将更难。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要看谁拿地了”,一些不缺钱的大房产开发企业,显然不会因为首付款的提高而中止拿地,倒是一些资金链不畅的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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