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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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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医保可全国“漫游”
南通医保新方案下月实施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今后,参保职工不论“漂”到哪里,不仅是养老可以带走,医保也将随着“转”,即地域和户籍限制逐步取消。4月1日起,南通将对医保关系跨地区接续解除所有限制,外地参保人员调入市区全部放开。业内人士称,南通此举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同时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关于长三角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意见》,今年上半年长三角的职工医保将实现互转,7月1日启动全国转接。

  据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顾忠贤介绍,他们对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作了更易操作的规定。外地参保人员调入南通市区的,凭外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提供的个人账户结存转移单、缴费证明等材料办理续接手续。原统筹地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低于市区对应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费率的差额部分,由本人在办理续接手续时一次性补缴(不划入个人账户)。补缴后,其在外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在该市区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转入该市区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享受与市区参保退休人员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除了南通,省内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苏州、镇江、盐城、徐州等地在省辖市范围内实现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对符合条件的都能够实现个人账户随同医保关系转移。统筹基金部分虽不能随同医保关系转移,但缴费年限在部分转入地可累计计算。

  不过,要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无障碍,还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解决。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医保统筹基金转不转,转移比例是多少,国家还没有具体的说法。这是医保关系转接的“瓶颈”。因为医保跟养老保险不同,养老保险是累积的,是未来老年生活的一份保障;而医保是当年缴了当年用,你不用,就“共济”给别人用,因此有的地方统筹基金结余很少,甚至没有结余,就算想转移也没资金可转。而统筹基金不能转,就会给结余少的地方带来压力。该负责人说,针对这一“瓶颈”,江苏和长三角地区的医保部门将商讨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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