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各界激辩教改方案须打破“特殊利益集团”垄断。
回想国家推行的诸多教育改革,措施不可谓不对,可在落实过程中,毫无例外受到了怠慢。比如教育部禁止开办重点班的规定,就成了摆设。
这就是特殊利益集团在中间作梗。在我看来,教育特殊利益集团主要包括:第一,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政策只管宣讲,实际却让不公平的择校行为和重点班思维大行其道。专家认为,“大到教育方针、政策、规划、经费和纪律等,小到高考内容、教材、大纲、教师资格、专业设置、各种评比等,都由他们决定;甚至,本应属于高校和学校内部的事情,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插手。这里的很多环节,都存在着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空间”。在这种思维影响下,国家教育改革的精神再先进,又有什么用呢?第二是重点学校的行政领导和教师,将手中的优质资源转化成为实际利益,不惜将教育机会变成“变相讹诈”,比如各种兴趣班、比如教师自己开办的补习班等。第三,就是富有阶层和权势阶层,他们的孩子本不应享受优质教育,但因为自己有权有钱,就能利用圈子文化,享受优质教育,将教育公平踩到脚下。
为保证教改顺利实施,必须超越教育特殊利益集团的羁绊。最重要的就是强化政府责任,不妨将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官员政绩,就像考察GDP一样,考察教育公平和教育发展,对于那些不合格官员实行“教育发展不达标一票否决制”。
这方面不乏积极的案例,比如安徽省铜陵市就没有一个择校生。其经验就在于,政府积极将优质教育资源真正向弱势学校倾斜,而不是向“重点”学校倾斜;资源倾斜不仅限于经费倾斜,更在于校长、师资在各校之间轮换;将重点高中的招生名额平均下放各初中,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各初中之间的应试竞争压力。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义务教育处处长王民养指出,这证明“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不可为,而是愿不愿为”。(刘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