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23时48分,一篇名为《汉中的黎明在哪里》的帖子出现在网络,“3民警实名举报副局长”事件至此被推到公众面前。由于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特殊身份,使得帖子一出现在网络上,就引起轩然大波。在省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后,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广赋被撤职。
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广赋
民警实名举报副局长
在这篇名为《汉中的黎明在哪里》帖子中,近8000字的举报材料中列举了10多起案件,而案件均发生在汪广赋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局长一职期间。举报人以这些案件多数不了了之的处理结果,质疑汪广赋在此期间存在滥用职权、包庇放纵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今年1月30日,举报人刘继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作为一个有38年警龄的老民警,对于汪广赋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而当天,汪广赋回应称:举报材料中所提到的只是“捕风捉影”。
尽管双方对于举报内容各有说辞,但至少说明,这些案件处理结果未必使人信服,而这些案件又确实发生在汪广赋在任期间。
陕西省纪委和汉中市纪委就此展开了调查。现已查明,汪广赋确实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日前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赌博罚款去向不明
举报材料中提到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聚众赌博案:2005年8月11日,汉台区铺镇师家坪小学暑假期间校内有60余人聚众赌博,汉台警方出动70余警力,当场抓获聚赌人员40余人。
举报材料称,两天后,6人被刑事拘留,但之后6人又被释放;收缴的赌资下落不明;汪广赋私自决定对聚赌人员每人罚款5000至1万元,且均没有给受罚人出具任何罚没票据,这些罚款全部落入汪广赋的“小金库”,供个人挥霍。
记者了解到,当年这起共261页的案卷中,里面确实未提到收缴了多少赌资的问题。对于聚赌人员被罚款一事,记者辗转联系到其中几名当事人。他们都表示,当年确实被公安机关罚了款,金额为3000元至5000元,且公安局都未开任何票据。
据了解,公安局500元以上的罚款,要通过局法制监察人员裁决,并开出裁决书,裁决书的一联也要附案卷。但案卷中,没有这些裁决书。罚款也去向不明。
一个个谜团令人不解。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这些罚款的去向如何,在这起案件中,公安部门存在着执法不规范。
不了了之的“打砸案”
2004年3月9日晚11时许,10多名手拿洋镐把、砍刀的人冲入汉中市汉台区五一路云河歌城,这些人疯狂打砸歌城内的保安、玻璃、音响设备等,共造成多人受伤。
事件的起因很简单。当晚,李晓忠(汉中大华房地产公司老总李大华的弟弟)在歌城消费时与保安发生争执,后纠集人员报复。
举报材料称,案发后,公安汉台分局成立专案组,由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赵存和任组长,原刑警7中队队长罗克强等任副组长,抽调民警10余人,仅用一周时间,将涉案的黑恶势力人员基本查清,收缴了作案工具、“三菱”越野汽车,以及从车上和事发现场提取的打砸凶器洋镐把12根、钢管3根、砍刀1把,获取了足够的证据。2004年3月12日,对一名嫌疑人刑事拘留。但汪广赋随后指示,让刑警七中队队长罗克强把案件移交给东大派出所调解处理。2004年4月12日,对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至今不了了之。在汪广赋的“协调”下给受害人赔偿了部分损失。
记者查阅了这起案件的案卷,共171页。从案卷来看,在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再无下文,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疑有受贿行为
那么,以上两起案件所存在的问题,是否跟汪广赋本人有关系?
在赌博案中,未开票据的罚款是否真如举报材料所称被汪广赋个人挥霍?据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知的消息,这种情况并不存在。这些钱在未上缴罚没专户的情况下,直接被公安局坐支,并未进入汪广赋“个人腰包”。
而在歌城打砸案中,确有民警称,案件移交派出所是汪广赋的口头指令。汪广赋当时出于何种考虑,为何要将这起“重大伤害案”从刑警队移交给派出所?
据内部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此案正是汪广赋的“硬伤”,其被撤职也多因为此案的原因。
案发后,大华房地产公司老总李大华(本届汉中市人大代表、常务委员)采用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汪广赋、时任刑警队队长罗克强和时任东大街派出所副所长张书明,最终使嫌疑人逍遥法外。但此说法未得到联合调查组正式印证。
在汪广赋被撤职的同时,现为一般民警的罗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处分;宗营派出所所长的张书明被党内严重警告,并被撤销所长职务。
据透露,目前此案已经重新侦办,4名嫌疑人已被抓获,1人自首,5人均被刑事拘留。省市联合调查组也已建议汉中市人大罢免李大华人大代表资格和常务委员职务。 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