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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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冲进河塘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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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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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卖不租 13万元一个
业主:小区车位太贵,不买根本回不了家
  近日,常州市香江华廷小区上百位业主同时收到了由物管委托律师寄过来的“律师函”,“律师函”认为业主们存在欠缴物业费的行为。“我们的确没有缴费,”有业主承认,“但我们不是不想缴,而是被逼无奈,因为他们逼着我们买车位,不买就没法进小区。”

  对于车主们的指责,开发商和物管拒绝回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 刘劲松

  百余业主收到催费律师函

  香江华廷小区一期(以下简称香江华廷小区)建于2006年,位于怀德路与长江路的交界处,是本地中高档小区之一。近日,常州某律师事务所向该小区的百余位业主寄发了催缴物业费的律师函,一时小区内炸开了锅。

  “据我所知,收到律师函的业主有一百多户,都是未缴或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王先生认为,这一次发放的律师函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小区物业费欠缴户数不止这么多。

  对于王先生来说,物业发放律师函既在情理之中,又在其意料之外。因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已经持续了两三年,物管收缴物业费困难重重;意料之外的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对立竟然要通过律师出面才能得到解决。

  “不是不缴,而是不愿意缴,小区里存在诸多问题,这其中持续争议时间最长,矛盾最为激烈的就是停车位问题。”王先生说。

  13万元一个车位引众怒

  据王先生称,香江华廷的停车位矛盾从2008年就开始了,此后愈演愈烈。和其他小区不同的是,香江华廷的停车难并非供求关系的失衡,而是小区内执行的车位政策导致的。

  规划部门相关数据显示,香江华廷当初规划建设的车位配建比例为每户0.8个,共建了1000个左右的车位,其中属于公共车位的数量近60个,剩余的车位产权均归开发商所有。

  “2008年6月份,物业确定车位的租金为每月300多元,这在本市属于高价,后来引起了众多业主的反对,最终物业让步,决定将车位租金调低至200元,没想到仅过了一年,物业今年开始逐个通知业主,租约期满后将不再续租,如要继续使用车位的话,只有向开发商买,一个车位大约13万。”

  这个政策让车主措手不及,价格昂贵的车位让小区的800多位车主普遍感到承受不起。

  在与物业沟通无效后,少部分车主无奈接受现状购买了车位,大多数业主则采取了抵制。

  车主的抵制没有任何成效,相反,物业方面的一些行为却让业主更加无可奈何。《生活常州》记者来到香江华廷进行现场探访。时值下班时间,准备回家的小车从小区大门进入,门口栏杆实行一车一放行,进入过程之严格堪比收费站。这样直接导致小区一半车位都是空着的。

  开发商与物业拒绝回应

  对于车主们向《生活常州》投诉的内容以及相关指责,人杰物业香江华廷物管处及小区的开发商中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拒绝回应。

  《生活常州》了解到,人杰物业香江华廷物管处从小区建成后就介入了小区的管理,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小区前期物业。小区一位业主认为,正是由于前期物业的特殊性,导致了物管方和开发商之间拥有同样的利益取舍,这也决定了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争议中,物管方会坚决地站在开发商这一边。

  只售不租现象将越来越多

  在采访中,《生活常州》发现常州多个小区存在着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由于车多位少,车位价格又多在十万以上,这些小区无一例外地引发了业主和开发商及物管的严重对立。

  常州市某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只售不租这种现象今后将呈多发态势,2004年,常州规定小区车库必须配置一定比例的‘公建配套车位’,而到了2006年,由常州市房管局、建设、规划等8部门共同制定发布的文件却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库(位)所占土地使用权份额的土地使用费、各项建设规费、建设成本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不计入住宅小区商品房的建设成本。这就意味着今后公共性质的车位将越来越少,属于开发商自有产权的车位越来越多。

  没有一个部门管这事

  对于开发商的“胁迫”,业主难道只能默默承受?对小区停车难问题已深有研究的王先生并不这么看。“事实上,常州2006年就曾出台文件对开发商只售不租的行为做出了限制: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没有出售的车位,就应该提供业主使用,这是红头文件规定的,我曾经拿着这份文件跑了十几个部门,却没有一个部门管这事。”王先生对此表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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