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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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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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污染车进城下月办证
违反通行规定的扣2分罚100元
  昨天,苏州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苏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市区高污染排放汽车通行证核发、使用办法》的通告,公布了全市12个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行区域通行证发放地点,其中市区限行区域通行证首次申办日期为4月1日至5月30日。按照规定,违反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规定的,将当场处以记2分并罚款100元的处罚。

  市区限行区域通行证4月1日起申领

  据了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范围是,环保部门对在本地注册登记的汽车,按照国家、省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定期检验合格,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汽车(一般指以汽油为燃料的汽车)、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汽车(以柴油为燃料的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通告指出,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关于苏州市区限行区域通行证的核发,已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且注册登记地址在《通告》限行范围以内的汽油载客汽车,可以申领限行区域通行证;已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且行驶证注册登记不满8年的柴油载客汽车,需要进入限行范围通行的,可以申领限行区域通行证;军队、武警、消防等部队车辆以及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规定限制,无需申领限行区域通行证。

  按照规定,市区限行区域通行证首次申办日期为4月1日至5月30日,有效期为5月1日至11月30日,超过有效期应当及时换领。原限行区域通行证有效期满前30天,可以提前至指定地点办理换领手续。

  申领限行区域通行证可由单位或个人持相关申办材料办理。在通行证核发范围的单位所有的高污染排放载客汽车,凭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在通行证核发范围的个人所有的高污染排放载客汽车,凭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本地公路、公交、出租、旅游客运和租赁、企业所属的营运性载客汽车,凭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行驶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或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违规扣2分罚100元

  据了解,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行区域通行证使用规定,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行区域通行证应当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禁止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客车进入限行区域。在限行区域通行证注明的有效期内,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客车可凭证在《通告》限行区域内通行;限行区域通行证按一车一证发放使用,不得伪造、转借或挪作他车使用,不得持超过有效期的通行证继续在限行区域通行。此外,未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载客汽车,不得在苏州市道路上行驶。

  违反限行区域通行证使用规定的,限行区域通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并依法处罚。违反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1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之规定,当场处以记2分并罚款100元的处罚。

  全市设12个“标志”和限行证发放点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苏州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行区域通行证发放地点共有12个。市区设7个发放点,同时受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行区域通行证申领。此外,县(市)设5个发放点,受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

  按照规定,4月27日之前,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苏州市区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行区域通行证的团体申领业务。环保部门将根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实际情况及时新增临时核发网点,临时增加的核发网点地址在苏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及各县级市环保局网站公布。陈泓江

  苏州市区7个发放点分别是:

  1、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塔园路北端驰云路1号,仅受理限行区域通行证申领以及新车、定期检验车辆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

  2、苏州国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文曲东路58号);

  3、中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吴中区越湖路121-1号)

  4、格标机动车检测公司(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开发区木胥西路25号);

  5、苏新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塔园路东马运路北汇通路18号);

  6、苏城机动车检测中心(相城经济开发区春申湖东路68号);

  7、工业园区金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唯亭镇镇北路232号)。

  县(市)设5个发放点分别是:

  1、张家港市金贸汽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北斜桥);

  2、常熟市公安局机动车检测站(常熟市三环路东汽车市场内);

  3、昆山市平安机动车监测站有限公司(昆山市昆嘉路306号);

  4、太仓市金盾机动车检测中心(太仓城厢镇板桥兴业路137号);

  5、吴江市保安服务公司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吴江市松陵镇江新村7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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