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8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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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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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案”不能止于副局长落马
  陕西省汉中市委宣传部证实,经调查,被3名民警实名举报的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广赋,在担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局长期间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撤销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的处分。

  (3月25日中国新闻网)

  1月29日,汉台分局纪检书记刘继全和李树信、尚志两位民警一起在百度发帖,实名举报汪广赋的有关问题,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现在汪广赋严重违纪的事实终于被调查清楚,这一方面是因为举报者提供了翔实的证据,另一方面,恐怕还是因为汪广赋的违纪行为过于高调。由此再来反思刘继全等三人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滋味就更加复杂:本身就负有打击腐败责任的纪检书记,本身就是执法者的警察,何以也需要像普遍人一样借助网络才敢对上级领导进行举报?正常的监督机制到底瘫痪和堵塞到何种地步,才导致正义的声音这么难以发出?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究竟有多大的能量,以至于举报者尽管手握确凿的证据,也不得不剑走偏锋?阻力来自哪里?很显然,这已经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对于这起“实名举报”案的调查也绝不能止步于副局长的落马。

  令人忧虑的是,调查组对汪广赋的最终定性是“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行为”。而在举报材料中,汪广赋还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等犯罪行为。此外,汪广赋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是否已经构成犯罪,仍是悬疑。不知道这些情况是举报不实,还是被有意忽视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进一步的信息公开,仍是此案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的关键。(房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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