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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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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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可爱“金毛”
中学生翻墙偷狗
  3月23日,一名女子神情悲戚,哭哭啼啼到新北区魏村派出所报案,称自家养的小狗被偷了,要求民警帮她抓住小偷,找回丢失的爱犬。办案民警通过监控分析,一路追到了偷狗的小毛贼,居然是一个15岁的中学生。

  这名女子姓王,丢失的小狗是一只三个月多大的“金毛”。王某家中安装有监控设备,监控录像显示,当天早上6点14分,一个人从王女士家后门口处抱走了小狗。得知这一重要信息后,民警随即展开了调查,对王女士家附近的监控录像进行了地毯式的调取查看,在查看了六七个不同方位的监控录像后,终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身影。

  根据录像中显示的犯罪嫌疑人的行进路线,民警一路查找到了长江花园附近,在通过对长江花园住户的寻访后,民警确认了小狗确实被带到了这里。办案民警随即针对录像显示出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排摸,并把王女士一同带到了长江花园小区寻狗。在民警的细心排查下,终于抓住了那名偷狗的小毛贼方某。

  犯罪嫌疑人方某今年年仅15岁,是魏村某中学的一名学生。据其自己交代,今天早上6点多在上学路上途经王女士家,看见院子笼子里关着一只可爱的小狗便动了歪念,想要将小狗占为己有。看见四处无人,又是清晨,便翻墙入院,将小狗从笼中取出放在院墙上,再翻出院子,接着将小狗藏在书包里带回家。

  喜爱小动物无可厚非,但是,因为喜爱而伸出贼手将他人之物占为己有却是违法的行为。

  杜涌涛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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