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集团中国区前首席代表胡士泰3月22日出现时,一脸消瘦,距离其于2009年7月5日被拘已过去半年,他与力拓另3位员工——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出现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一中院)第一法庭,被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胡士泰等4名力拓员工,被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数家中国钢铁企业巨额贿赂。另外,他们被控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多次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给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
记者经可靠消息渠道获悉,22日庭审中,指控显示,胡士泰被控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葛民强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刘才魁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78万余元,而王勇涉嫌收受贿赂7000多万元,合计8900多万元。
▲力拓案进程(IC图表)
力拓庭审 十分机密
3月22日上午8点30分,力拓集团中国区前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出庭受审。
而早在7时左右,中外媒体记者已经将上海第一中院门口包围,为获得一张第一法庭的旁听证而苦苦守候,但最终仅有少数媒体记者获得了入场券。
庭审十分机密。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当天的庭审主要围绕胡士泰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指控进行法庭调查。
4人被控的受贿金额从378万元至7000多万元不等。行贿方多为中小型民营钢铁企业、贸易公司,亦不乏山东日照钢铁这样的知名民营钢铁企业。
庭审过程中透露出铁矿石贸易诸多令人咋舌的行规。
常年处于卖方地位的力拓上海代表处销售团队因而活得如鱼得水。胡士泰、葛民强、刘才魁均对指控受贿金额基本认可,被控受贿金额达7000多万元的王勇则对指控内容表示强烈的异议,向法官要求与日照钢铁原实际控制人杜双华进行当庭对质。
好处费用纸箱装
2009年8月中旬,上海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作出批捕决定。今年2月10日,该4人被公诉至上海第一中院。
检方指控称胡士泰等4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数家中国钢铁企业巨额贿赂;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多次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给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
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预计进行3天,前两天都将围绕4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指控进行,属于公开审理部分。而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指控将不公开审理。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等人从中小钢铁企业、贸易商收取的好处费既有人民币,也有美元、港币。
据检方获得的口供称,金融危机前葛民强等人是以“美元/吨”的计量方式向在他们手中直接购买铁矿石的企业收取好处费的,而金融危机爆发后,好处费的标准转变为“人民币/吨”,好处费大多数以现金方式交付,几十万乃至几百万的百元大钞被放在密码箱、纸箱、环保袋中交到胡士泰等人手中。
根据检方指控,胡士泰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葛民强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实际获得200余万;刘才魁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78万余元;而王勇涉嫌收受贿赂700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与日照钢铁有关。
胡士泰、葛民强以及刘才魁3人分别是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处的首席代表、销售团队经理以及销售经理,为上下级关系。王勇是力拓公司关联公司上海代表处的销售主管,与力拓公司上海代表处同地点办公。
4人为天津或山东籍,主要的客户也均在山西、山东、河北等地。
王勇庭上突然翻供
“总体无聊乏味”,一位诉讼参与人对记者如此评价庭审第一天的过程,唯一的亮点就是王勇在庭上突然翻供,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以及辩护律师均有措手不及的感觉。
王勇被控收取日照钢铁原实际控制人杜双华900万美元好处费。据称,杜双华在作证时评价王勇的作用,有过类似“没有王勇的帮助,我公司不会有今天的规模”这样的意思表示。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日照钢铁与力拓公司签订将近1500万吨铁矿石采购合同后,王勇终于开口向其索取报酬。杜双华念及王勇确实帮助日照钢铁谋取了巨额利益,同时希望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便决定给王勇900万美元的好处费,以货款名义将钱打入了王勇香港个人公司的账户。
而王勇称,900万美元并不是收受的好处费,而是他向自己的弟弟借钱准备到香港投资股票。由于其弟的公司无法直接打外汇,才与杜双华进行口头协商,以日照钢铁名义打给他美元,相关款项的性质是借款。相关借款已经折合成人民币返回日照钢铁的账户。对杜双华作证称是“贿款”感到十分震惊,反复强调要求与杜双华当面对质。
据悉,王勇还涉嫌施压长期协议合作企业,以低价将铁矿石卖给其弟的公司,然后其弟再将铁矿石平价让给杜双华,并在安排船期上给予照顾,使日照钢铁收益数千万美元。
3月23日,庭审还将继续进行。据《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