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钟楼法院对金某作出了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在这之前,在很多有求于他的人眼中,他有钱、有权,儿子是政府某实权单位的领导,能拉到工程,能搞到经济适用房等。然而,这一切都是他编的。
金某曾有犯罪前科,出狱后便做起了小生意,随后结识了同样做小生意的朱某、王某等人。金某说自己在浙江宁波接了几个工程,有几千万,行内有这样的“潜规则”:要想把工程款结清,必须先把回扣打给对方。金某问朱某借几万块钱,等工程款拿到手后,承诺加倍还给他。于是,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间,朱某和其丈夫借了17.5万给了金某。但是,金某借了钱后,迟迟不还,一拖就是数年,朱某没能等到高利息,反而连本金钱都拿不回来,几次三番找金某要钱,金某才还了4万元。
同样被骗的还有王某,她先后2次被“借走”了16000元,但金某只退了1600元。
而开小卖部的吴某更是当了回“冤大头”。金某老是说儿子是常州某局的公务员,手里有实权,以后单位要买烟买酒, 就做他的生意,吴某信以为真。2008年4月,金某说儿子单位有事需用酒,一下子从他那拿了6箱“五粮液”白酒、50箱“果粒橙”饮料、50箱“百事可乐”饮料、2箱红酒等物,价值23816元。哪知,吴某催了一年半,金某就是不给钱。后来直到金某被逮进了派出所,他才知道金某家儿子其实是个普通人。
同时,周某也被金某的“权势”给骗了。他听金某说能搞到经济适用房,便巴望着金某能帮忙搞一套。周某想走关系肯定得舍得花钱,于是前后六次,一共支付了22万。
直到案发,金某骗了6个朋友398700元,而这些钱大多都被他挥霍掉了。昨天,钟楼法院作出判决,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袁波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