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不用节水设施最高罚10000元
· 今日降雨降温
入春还得再等
· 美食节上
刀鱼受宠
· 太仓灵活就业人员
可办工伤险
· 相城将举办
首届汽车消费节
· 100860催款短信
是骗话费
· 塘鲤鱼上市价贵
鸡蛋价格小幅上扬
· 扫墓车须按规定线路行驶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3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太仓灵活就业人员可办工伤险
  记者昨天从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太仓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当地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全额缴纳工伤保险,此举在全省堪称首创。

  按照该《意见》,太仓市政府将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30元的筹资标准,依据实际登记参保人数,从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付范围安排的社会保险补贴经费中划拨。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用,列为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实行全额补贴,参保人员个人不承担缴费。凡太仓市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含农保)、医疗保险(含住院、居民医保)费的,均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的期效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在工伤保险待遇上,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在1000至30000元不等。 何寅平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