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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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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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走干儿子九万五千元
七旬干妈诈骗被判三年刑
  2009年9月的一天,刘明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骗了九万五千块钱,而骗钱的那个人竟是自己的干妈李春林。近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李春林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刘明的干妈李春林,年逾七十,经营一家水果店。刘明和妻子王丽、儿子刘小军都在这家水果店旁边的一个浴场里打工,已经有四年多了。李春林经常去这个浴场洗澡,一来二去的,两家人慢慢熟悉了,而且一直都相处得不错。

  2009年初,两家人又聚在一起吃饭,在饭桌上李春林提出两家人都那么熟了,不如认个干亲,以后好彼此照应。听说李春林的丈夫在社会上很有关系,还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儿子工作的事情,刘明和王丽答应了。双方在李春林家的佛堂里进行了认干亲仪式。

  认亲仪式后不久,李春林就提出要帮干孙子找个好工作,把刘小军安排到吴江市公安局上班。她说,自己以前在监狱系统里工作,和公安局都很熟,她的老公甚至在中央都有关系,安排个人没问题的。刘明夫妇对这天上掉馅饼的事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的儿子只有中专文化,连警校都没进过,户口也不是苏州的,这样就能当警察?李春林解释说警校的文凭肯定是要的,但是她还认识上海政法大学的教授,弄个文凭很容易的,户口也是要办的,要慢慢来。“这些事情要想办成每一件都是人情,每一步都得送礼。”

  就这样李春林不断以疏通人脉为由,先后四次向刘明夫妇索要了五万元“经费”。李春林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不要他们的钱的,这些钱都是用来送礼的,万一事情办不成,这些钱都会退还给刘明夫妇。

  李春林还不定期地会告诉刘明夫妇事情的进展,苏州公安局、苏州市政法委、上海政法大学一一搞定了,甚至李春林的丈夫还特地飞去了北京一趟,为的就是去疏通中央的关系,让中央领导亲自督办这件事。

  钱也给了,一直听李春林说为了这件事东奔西走,人家事情也办了,可是就是迟迟没有刘小军能去上班的消息。刘明夫妇越等越觉得不对劲。

  2009年9月的一天,刘明夫妇再次去李春林家找她,问她事情办得怎么样了。李春林推托说,别人忙没来得及盯着。王丽多留了个心眼,她跟李春林说自己已经去派出所过了,刘小军的户口根本没有落到苏州。没想到听到这些话的李春林神情慌张,并拒绝把钱归还。

  眼见着事情办不成,钱又拿不回来,刘明夫妇最终决定报警处理。

  刘思沁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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