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9版:“一品梅”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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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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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梅”拍摄者向烟厂索赔80万
老摄影家:照片是烟厂找我要的 烟厂:底片是捡来的;官司今在淮安开庭
  1989年,顾树青拍下了一张梅花照片,两年后被淮阴卷烟厂要走印在了新品香烟“一品梅”上。1991年底,“一品梅”出品并很快占据了市场的一席之地。到2007年,一品梅系列香烟的年产量已达40万大箱(每大箱250条)。所有人都以为顾树青发了大财,但实际上,顾树青从来没有从淮阴卷烟厂拿过一分钱。在讨要、交涉上百次无果后,顾树青将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告上法院,索赔19年来的使用费用共计80万元。今天下午,此案将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快报记者 言科

  顾树青展示他的摄影作品(右)和一品梅香烟烟盒     快报记者 泱波 摄

  三十年跟拍“一品梅”

  顾树青是原淮安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在淮安的摄影圈子里,人们尊称他为顾老。

  顾树青今年77岁高龄,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他就开始从事摄影。现在出现在一品梅烟盒上的这株梅花,其本名并不叫做一品梅,而是后来卷烟厂命的名。“这株梅花在‘周恩来童年读书处’的院里,”顾树青说,他第一次看到、拍摄这株梅花,是在1978年。

  熟悉周总理早年历史的人都知道,周总理在幼时曾离开出生地淮安(今楚州区),到现在的淮安市区生活居住了四年,其当时的居所就在现在已被划址保护起来的“周恩来童年读书处”。

  顾树青退休前是淮安“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的馆长,在“周恩来童年读书处”1987年被列为保护建筑后,也并入了“苏皖边区政府纪念馆”管理,顾树青也就有了更多的便利接触到这株“一品梅”。 顾树青说,自己自70年代末开始,就不间断地拍摄这株梅花。在他的摄影册中,自1978年到现在,每年都有两张以上的照片。

  对一个几十年持续跟踪拍摄的摄影师,顾树青有话语权:“‘一品梅’最鼎盛、树型最好、花势最旺盛的,就是出现在80年代后期的那几年。”其中,又以1989年顾树青拍到的那张照片最有代表性,这张照片也是后来被淮阴卷烟厂选中的那张。

  时间一久,顾树青在摄影和文史圈子里,也就有了名气。于是,就有了后来淮阴卷烟厂的慕名而来,更有了近20年来顾树青和烟厂之间没有间断的纠葛。

  梅花照片被用作香烟商标

  顾树青说,自己和淮阴卷烟厂的第一次接触,发生在1991年的8月份。

  其时,淮阴卷烟厂生产着一个低端而又传统的品牌香烟:大运河。之前也曾尝试生产过如“罗曼蒂克”之类的新品种香烟,但市场反映平平,淮阴卷烟厂谋求创新品牌,抢占市场。“1992年,是周恩来纪念馆落成的一年,淮阴卷烟厂当时也想围绕这个主题开发新的卷烟品牌,后来选定用这株梅花做商标,定了‘一品梅’这个牌子,也在找合适的图形商标,”顾树青说。

  据顾树青介绍,之前烟厂也自己设计、手绘了“一品梅”的图形商标注册,但均不是很理想。“经我一个老同事介绍,烟厂派了一个姓甘的设计员和我联系,”顾树青说,他当时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答应给出最好的照片供烟厂选用,这时是1991年8月份。

  “他第二次来,我亲手把一张精扩的7寸照片给了甘,这张照片就是现在烟盒上的照片,”顾树青说,又过了10多天,甘设计员来告诉他,“一品梅”烟标通过了注册,烟标上的图案,就是那张照片。

  因为要试产,顾树青把底片交给了来人,“当时国内的技术落后,不像现在电脑抠图分版很方便,那张底片后来被他们送到香港去电分制版。”

  当时,淮阴烟厂并未和顾树青就使用底片、使用照片如何付酬进行过商谈。顾树青说:“说实话,当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就是想能帮淮阴烟厂走出困境。”

  跑了130趟没要回底片

  在1991年底,“一品梅”试制成功,并在1992年全面推向市场。看着品牌的树立,顾树青由衷高兴,也觉得非常自豪。到了1992年,顾树青开始和淮阴烟厂接触,这时候,他说自己的想法很单纯,就是要回那张底片,并没有想过报酬的问题。

  顾树青递交给法庭一份证据,是他从1992年2月起至今的每次和淮阴卷烟厂接触的详细过程,包括时间、所见到的人、所谈内容,多达130余次。但让他气愤的是,底片还是没能要回来。

  其后两年间,顾树青还在开会时遇到过淮阴卷烟厂的负责人,对方也答应帮他问,但也没有回音。顾树青说,到了1996年10月,当时拿走底片的老甘找到了摄影家协会,明确告诉他:“梅花底片找不到了,没有了。”

  顾树青感觉到了愤怒,他决定正式和卷烟厂的领导层接触,而且不仅要底片,还要要报酬。

  “从1997年上半年开始,我就开始不停地找烟厂的负责人,历任的厂长我都接触过,每个人都说要研究、讨论,但是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顾树青说,烟厂的领导们的态度也让自己气愤:“有一个领导说,三两万块钱最多了,口气也不好,感觉是我来讹他们钱。另一个领导则说,10万块钱一次了断,你也不要想发什么财了。”

  他说,激怒自己的,就是这些领导们不耐烦的态度。“如果是给了顾老起码的尊重,事情也不会到这一步,”顾树青的一个学生说。

  烟厂:底片是我们捡来的

  2008年4月1日,顾树青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提起诉讼,状告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及其下属的淮阴卷烟厂,要求两被告归还照片底片,并停止侵权。

  “停止侵权”意即淮阴卷烟厂停用那张照片,而此时的“一品梅”香烟已经占据了市场的相当部分份额。据当地媒体报道,在2007年,“一品梅”共产出了40万大箱,而每大箱250条,如此算来当年的产量即达1亿条,共10亿包。

  法院受理后,由淮安市版权局出面组织过一次调解。据参与的律师介绍,其间一度谈到了30万元的一揽子赔偿,但终未能达成一致。

  调解失败,法院开庭审理。让人吃惊的,是被告烟厂方面的辩护意见。代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和淮阴烟厂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被告没有从原告处获取过梅花照片和底片,是烟标设计者甘某某从原告的纸篓中捡拾来的底片,该底片已丢失……该底片的所有权应归捡拾者所有。”

  这个辩解让顾树青和律师在法庭上哭笑不得,“这不是在耍无赖吗?”

  烟厂方面按照这个逻辑继续推理:“捡来的底片,由设计人的构想进行了数百次的整理,修饰,其著作权应由整理人享有。”

  顾树青拿出了同天同时拍摄的那几张照片,角度相同,画面相似,以证明用于商标的那张照片正是由自己拍摄而来。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淮阴卷烟厂在设计‘一品梅’商标时,确实使用了顾树青的梅花摄影作品,顾对注册商标上的梅花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

  而法院也认为,烟厂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对“一品梅”香烟进行了宣传、营销,使之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商标具有了较大的商业价值,顾树青要求烟厂停用商标的请求违背效益原则,故不予支持。

  在2008年的这次庭审中,顾树青也曾提出80万的索赔,但在交巨额诉讼费时他犯了难,故取消了这个诉讼请求。

  法院最终在2008年11月17日判决:烟厂弄丢了顾树青的底片,要赔偿1万元。

  老人说,他原以为经历过这次败诉后,淮阴烟厂作为一个国企能做一个守法典范,但事与愿违。

  “这次判决后,我又多次找过烟厂,但还是没人理我,连法院判决的那一万元底片钱,也是催了很多次才要到的。”今年初,还是被烟厂“慢待”了的顾树青再次起诉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和淮阴卷烟厂,提出了80万的索赔要求。

  索赔80万 官司今开庭

  这80万元是如何算出来的?

  替顾树青打官司的,是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的陈凤祥律师。他向记者解释,这笔索赔金额实际上远远低于外界预期。

  “我们收集到了‘一品梅’2007年的40万大箱的生产数据,共10亿包,连每条的包装,共印刷了11亿次,我们算了一下,每次印刷我们收了1厘钱都不到。但这次诉讼,我们要明确两件事,一个是以往的使用费用就按80万元索赔,而这也是烟厂方面的一再拖、甚至是‘赖’导致的结果,二个就是今后使用这张照片的合作方案,也就是以后你使用这张照片的计酬方法。”

  记者联系了淮阴卷烟厂政工处的相关负责人,他之前曾代表烟厂和江苏中烟公司出庭应诉。他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我们一切听法院的,这事由法院判决说了算。”

  此案将于今天下午在淮安中院开庭审理,快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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