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证实:这一次是被退回了,还需要修改。
(3月21日《济南日报》)
退回修改的理由尽管没有披露,但从记者采访到的接近方案的人士那里,还是能了解到一些原因的。其中之一就是内容过于原则。比如,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强调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但却未设定任何定量指标。
从文件名即可看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不仅是“指导意见”,还是“实施细则”。这一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如果一份酝酿了6年的方案仍旧过于原则和粗放,就让人难以理解,这到底是一个“实施细则”,还是指导原则?
鉴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复杂性,以及在政策执行中屡屡出现的走偏现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绝不能停留在原则上,方案越细,越能为缩小收入差距设定一个定量标准,比如在几年内将基尼系数降低到哪一个数值,比如对公务员收入和垄断行业收入要设定一个与社会平均收入相对均衡的比值。(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