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争议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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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也要“宽进严出”?
· 中国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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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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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离婚全球最自由
  电视剧《奋斗》里,向南和杨晓芸在民政局对骂的一场戏非常喜感。相约离婚的两个人,当着登记人员的面,市侩式地吵起来。向南的总结陈词很有杀伤力,“杨晓芸,你这片落在我头上的破乌云就快要散去了,好日子就要来啦!”

  写饮食专栏的沈宏非,就是那个大脑门的吃货,打过一个比方:结婚就是上了一条贼船。在“贼船”上呆烦了的人怎么办?这就是离婚。嫁错人或者娶错人不要紧,幸好有这种退出机制。“因为离婚,我仍然愿意对作为制度的婚姻保持一定程度的尊重。”这个观点,跟离婚等于好日子就要来了,如出一辙。

  男人嘛,你们懂的。如果告诉他们,离婚以后没那么方便了,一大半估计都会开始寝食难安。所以,当一个名叫黑新雯的女人大代表提出要增加离婚难度的提案时,网上主导舆论是将这个提案归入雷案之一。有网友撰文反击,标题十分抓人:打“黑”任重道远。

  我把这一提案的背景和建议翻出来细细研读了一遍。黑代表出发点认为,现在中国离婚太容易了,手续简单,夫妻两人签完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几分钟就能扯到离婚证了。跟拍证件快照一样,立等可取。雷吗?看起来是事实啊。譬如德国立法机关正在设法“增加离婚的难度”,一旦男方提出离婚,今后他必须将自己收入的一半分给前妻。美国人办理离婚手续也是非常麻烦,最简单的离婚过程也需要6个月时间。对照一下,我们国家在离婚这个问题上,实在太方便了。特别闪婚闪离的,跟玩过家家一样。

  黑代表给出的建议是,建议在离婚材料中加上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对于这个具体操作方法,我不认同。如果离婚需要单位协调,夫妻那点破事估计会被单位八卦潮人们扒个里子朝外。那你还怎么在这个单位混呢?

  居委会协调我也认为不靠谱。居委会是大妈还是阿姨,你清楚不?她们认识你不?我估计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不认识居委会工作人员。让他们协调婚姻?算了吧,无非是增加了几个不明真相又爱好围观的人。

  增加离婚难度,不是让你填一堆表格,交资料,面谈,申请,再申请,再填表……制造麻烦,那是魔鬼干的事。我们国家,生小孩够麻烦了吧,要跑上若干地方,盖上若干准生戳,该生的不还是都生了嘛。所以,想靠增加麻烦,让想离婚的知难而退,回家继续凑合,这类似于痴人说梦。

  但增加离婚的时间有何不可?没有家暴或者通奸,如果婚姻还有一个挽救的可能,为什么不给这些人一个冷静期呢?离了婚,过几年又想吃回头草,却遗憾发现草已经不长在你的地盘里了,太杯具了。如果给即将破裂的婚姻几个月冷静期,你若足够悟性,省去吃回头草的麻烦,这不是挺好的事儿?

  黑代表是女人,中国式离婚对女人的伤害一定大于男人,所以我挺一次“黑”。爱周刊记者 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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