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娱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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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云“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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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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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有工作
  王艳生完孩子之后复出拍戏,却不断因为名车、豪宅以及周迅的“准婆婆”等理由登上媒体头条。这个观众眼中善良、可人的“晴格格”自此被定位为出来“晒命”的豪门贵妇。王艳否认了这点:“我觉得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生活环境,女人必须要有工作。工作才是她的社会价值的最好体现。何况我很喜欢我的工作,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拍戏。有了儿子之后我更想努力地好好拍戏,我想起到一个榜样的作用。”至于缠绕王艳良久的“周迅”问题,王艳也坦然回答:“我跟她接触过,她的性格我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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