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芸的感情经历已在都市圈圈网“离婚者俱乐部”提前发布,看看大家的点评:
娃娃花子:
我的观点是自己的感觉最重要。买鞋时我们都要选合脚的,否则宁可不穿鞋。离婚有离婚的道理,未婚有未婚的理由,婚姻上千万不要凑合。
雨丝悠扬:
站在男人的角度,我觉得嫁不出去的姑娘,很多是自己的原因导致的,要么自身条件太差,要么要求太高太挑剔,而离婚的,有过失败的经历,吃一堑,长一智,会懂得宽容和珍惜,所以,如果是我,我愿意找个结了再离的,而不找嫁不出去的。
纳菲尔缇缇:
一个女人35岁,离过婚,人家最多觉得她的婚姻不是很幸福,有可能是男方的过错;但是,如果一个女人35岁还没有结婚,那就有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紫铃清语:
我也是走了和你同样的路,嫁了不喜欢的人,然后离婚了。而我们结婚已经六年了。我也不想再回到过去,离婚是明智的,一切向前看吧,相信自己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