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3版:药企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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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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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告江苏省物价局,广州药企二审胜诉,但法院很快推翻了自己的判决
药企“胜诉”后 审判人员落了马
  昨天,快报报道“药企状告江苏省卫生厅”发表后,这家被称为“业内侠客”的药厂也引起了读者的关注。这家药厂曾经先后与国家、地方相关政府部门打过数十场官司,特别是一场“告赢”江苏省物价局的官司,让这家企业和它的负责人贝庆生名声大震。然而昨天,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却表示,这家企业和物价局的官司根本没有打赢。记者经过调查发现:2004年的这起官司,竟然在不到一个月内出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甚至传出了判决后有审判人员落马的消息。

  风行网络

  几乎都是“物价局败诉”

  2004年9月,“民营企业挑战原研药保护”、“外资药厂独享高价 贝氏告倒物价局”这一系列报道在中国医药行业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当时贝氏药业的董事长就是贝庆生。

  作为“民告官”的先行者,贝庆生还入选了2004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十大风云人物候选人。记者在网上搜索当时贝氏药业状告江苏省物价局的新闻,从标题到内容都是江苏省物价局败诉。

  一则标题为《贝氏药业告倒江苏物价局》的报道称,2004年9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责令江苏省物价局撤销对沈阳山之内公司生产的法莫替丁的单独定价。贝庆生历时两年多的“民告官”,经过近20场败诉,终于成功地把外资药厂从高高的原研制药单独定价的位置上拉了下来。

  据了解,贝庆生在对江苏省物价局的行政上诉状中表达的主要观点是:同质药品存在重大定价差异。按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沈阳山之内药业生产的片剂(商品名高舒达)20mg×10片每盒为21.2元,20mg×30片每盒为56.6元,而原告广州贝氏药业和国内其他厂家生产的法莫替丁20mg×30片每盒为9.8元(GMP),两者之间的价格相差达5倍以上。由于贝庆生能提供广州贝氏药业与高舒达具有生物等效性证明,于是他以江苏省物价局违反质价相符的定价原则将其告上法庭。

  这次判贝庆生胜诉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上写道:一、“原研制药品”的事实认定是讼争定价行为的重要基础,但江苏省物价局对此不能提交充分的证明。二、沈阳山之内生产的高舒达不能证明是日本山之内制药株式会社所享有的专利权药。三、江苏省物价局作出定价行为的基础是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2882号文》,该文仅是内部行政指导行为,并不能独立证明江苏省物价局的行为合法。依据以上理由,南京中院判决撤销江苏省物价局对沈阳山之内公司生产的舒高达的最高零售价,并责令江苏省物价局自判决生效起3个月内重新制定沈阳山之内生产的舒高达最高零售价。

  鲜为人知

  南京中院曾推翻自己的判决

  贝庆生打赢了官司,但胜诉不到一个月时间,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突然下达行政裁定书,裁定2004年9月该院的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当,适用法律错误”。

  记者从当年的新闻中发现,在二审胜诉之后,消息来源大多是“广州贝氏药业董事长贝庆生昨天向记者透露”。而关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推翻二审判决的消息,贝庆生却缄默了,他没有再主动向媒体透露事情的最新进展。一位法律界业内人士表示,二审判决之后,法院推翻自己的判决是非常罕见的。

  省物价局:

  其实一共打了三场官司

  “其实这场官司我们早就赢了,而且是打了三场”,谈到和贝氏药业的官司,省物价局检查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网站以及报纸都报道说这家药品企业告赢了省物价局,其实在药企所谓“胜诉”的前后,各有一场官司。之前的第一场官司是在鼓楼区法院,当时省物价局胜诉。之后,药企不服上诉到南京市中院,中院作出了那个广为人知的判决结果——省物价局败诉;再往后不到一个月,南京市中院下达了行政裁决书。这一次,江苏省物价局赢了官司,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负责人介绍说,省物价局执行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文件,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也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了相关程序。整个定价过程是规范的,这样的官司赢得毫无争议。

  业内人士:

  药企“胜诉”之后有法官落马

  记者在连续调查之后发现,原来贝庆生二审胜诉之后,还有一起迷雾重重的法官落马案件。据了解,此案二审的法官李某在判决结果出炉后不久,就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后因受贿罪获刑,“听说是受贿10万,判了5年左右。”

  判决结果出来没多久,法官就落马了,这不禁让人浮想联翩。记者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两个传闻版本。一位圈内人士透露说,贝氏案中李某收了钱。而另一位知情人则驳斥了这个说法:“我从朋友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是,贝氏案件只是一个导火索,正是因为贝氏案件太蹊跷,让李某被有关部门盯上,进而对他展开调查。”

  贝氏药业:

  矢口否认有行贿

  对于“行贿”的说法,贝庆生矢口否认。他在电话里跟记者说:“没有这个事情,如果我行贿早就被抓起来了。再说了,我的药价是全国最低的,哪有钱行贿啊。”当问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何推翻终审时,贝庆生解释说:“因为这个案子影响大了,最后我们跟江苏省物价局和解了,现在我们关系还挺好的。我打官司不是为了个人,而是想引出招标的腐败和浪费。 我们这样锲而不舍地打官司,当然是为了让自己的产品能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机会,客观上,它把药价拉下来也会让病人和社保基金受益。”

  据悉,贝氏药业近年来因在广东、上海、北京、福建、江苏等多个省市打了近20起行政诉讼官司而在业内备受瞩目。被其起诉的行政单位包括卫生部、原国家计委等。

  快报记者 安莹 刘峻

  漫画 俞晓翔

  事件回放

  昨天,快报报道“药企状告江苏省卫生厅”

  在江苏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中,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每盒报价14元的“林青”牌盐酸环丙沙星片没有中标,广州另一家药企南新制药生产的同一药品却以16.09元中标。这个结果显然让企业有点不服气,该企业继而将江苏省卫生厅告上法庭。公司董事长贝庆生在接受快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这场官司很有信心。而省卫生厅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整个招标过程是公开和透明的,没有任何问题。

  链接

  2002年~2004年,贝庆生在广东、上海、北京、云南、福建等多个省份进行了近20场关于药品同质异价的申诉,却总以败诉收场。此后,贝氏状告江苏省物价局,因为后者规定沈阳山之内药业生产的高舒达片剂每盒为56.6元,而贝氏药业和国内其他厂家生产的同质药品每盒为9.8元,价差四五十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责令江苏省物价局撤销对沈阳山之内公司该药品的单独定价。然而不到1个月,南京中院又下达行政裁定书,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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