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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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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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的矛头要从“市场”转向“垄断”

  今年3·15前夕,全国22个城市消协联合发布《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其中明确指出,餐馆向消费者收取餐具消毒费属侵权行为,应予取消。然而随后的调查显示,餐饮业对此反应冷淡,一些餐馆对“餐具消毒费”仍在收取。

  (3月18日《青年时报》)

  面对如此现象,首先值得思考者有二:一是消协在经营者面前的权威尚有待加强,二是如此缺少可操作性的“公开信”,声势虽大,但是否有“作秀”之嫌?

  而除上述两点之外,如下两点其实更值得深思明辨:一是消协该如何学会认识市场、尊重市场,消协能否“把市场的交给市场”?二是消协的矛头是否指错了方向——相对于餐饮业、电器业这样竞争充分的市场,石油、电信、银行、水电等垄断行业,是不是才是消协最应该勇于挑战的风车?

  “餐具消毒费”是否“侵权”,其实报道中那位李姓老板已一语道破:“如果强制取消收费,商家最终会在菜价上加钱来弥补,实际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也就是说,既然消协并不把菜价内包含“餐具消毒费”认定为侵权,单独收取就怎么侵权了呢?既然不论采取哪种方式,结果都是一样的,你非要强制取消其中一种,有意义吗?“餐具消毒费”大抵可视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的权利,需要得到的是尊重,而不是干涉。

  没有人可以否认,餐饮业在中国,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几乎不存在任何垄断。而一个行业市场化程度越高,消费者就越拥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消费者的权益就越能得到保障,越容易得到保障。姑不论“餐具消毒费”是否侵权,至少在当前的市场状态下,消费者是可以非常容易地避免受到伤害——选择其他餐馆消费。

  与“餐具消毒费”相类似的,还有“电视机座架单独收费”,消协日前也同样认定其侵权。其实中国的家电业与餐饮业一样,都已达到“充分竞争”,如果商家某种经营方式不为消费者所接受,商家一定会自行改弦更张。事实上“电视机座架单独收费”恰恰是消费者权利得到尊重的体现,此前则是不管消费者需不需要座架(壁挂式),都必须为其付费。

  也就是说,消协在一个消费者自己可以轻易避免被侵权的行业,年年不遗余力、大张旗鼓,既有浪费公共资源之嫌,也选错了履行职责的方向。当前消费者所面对的维权困境,并非集中于餐饮业、家电业这些竞争充分的“市场”,而集中于像水电、石油、银行、电信等“垄断”领域——在“餐具消毒费”面前,消费者至少有站起来走人的自由,在垄断面前,消费者则无可选择。作为肩负着维护消费者权益使命的消协,我们最期待其能在对抗垄断方面有所作为。(翟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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