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邢志刚)2009年11月19日,本报A9版以《保险单揪出徐州“铁钉杀妻凶手”》为题,报道了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骗保奇案。昨天此案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姜立春刑事责任,受害人及其家属则向法院提出了索赔108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不曾想,嫌疑人姜立春当庭“全面翻供”,称此前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因遭遇了警方的“刑讯逼供”。
“我要发表自己的看法!”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人一系列尖锐的提问,被告人姜立春几次予以打断,以致主审法官几次警告姜立春,要遵守法庭秩序。姜立春称,自己在苏州并没有做“手脚”电死小舅子,“苏州的警察和保险公司的人又不是白痴,如果小舅子死亡是我杀害的,警察早就发现了”。对于自己妻子张金凤头颅中被钉进钉子一事,姜立春说:“就是个意外”。至于为何出现两个钉孔的事实,姜立春称,“这个我真的不清楚。”
受害人张金凤的代理律师、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在庭上表示,张金凤虽经过抢救死里逃生 ,却已是植物人状态,至今还拖欠医院治疗费5000余元。为此,他们索赔相关民事赔偿金总计108万元(其中张金凤索赔70万元,死者张金龙的父母索赔38万元)。
昨天的庭审从上午10时开始,中间休息1小时后,一直持续到了下午5时30分,相关的庭审环节全部完成,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