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8版:央企“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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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 既往不咎 禁参与新项目
· 央企拿地不差钱
· 国企已成为推高地价的主力
· 努力做大做强房地产业
· 两年内或退完 新考核办法酝酿中
· 银行不得向
捂盘房企放贷
· 在宁制造地王的央企
都不在清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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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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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不咎 禁参与新项目
  昨天,国资委有关人士在解读该项政策时表示,央企应专注主业,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要逐步退出。

  该人士表示,对于已有的房地产业务,国资委“既往不咎”,不要求央企进行转让或剥离。但央企将不被允许参与新的房地产项目。对于这项“退出”规定的实施,该人士告诉记者,将逐步推进实施,但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国资委也暂无后续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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