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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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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扣6天,一车菠萝全烂了
  投诉人:水果小贩老高

  投诉事由:城管拉走他的小货车以及一车的菠萝,归还时一车菠萝已经烂掉。

  

  老高在南京从事水果生意,前不久他开着小货车在广州路摆摊卖菠萝,正好被鼓楼区的城管执法队员抓住,当场对货车进行了暂扣,车上数千斤的菠萝也一并被拉走。“几千元的菠萝啊,要罚我款,我也认了,可你不能一直扣着任由烂掉啊!”

  暂扣6天变成一车烂菠萝

  老高是安徽泗县人,他和几个兄弟姐妹一起在南京做水果生意,用一辆小货车沿街叫卖。这段时间菠萝上市,老高批发了一车菠萝,3月10日中午12点半,他开着车子在广州路卖水果,鼓楼区市容局的执法队员以占道经营的理由,对老高的车辆实施了暂扣,随即把小货车开走,连车上的菠萝也一并拉走。

  “我知道占道经营不对,我愿意接受处理。”为了要回车辆和菠萝,老高愿意接受罚款,可跑了几次鼓楼区城管执法大队都是白跑。最后,他找到南京市市容局反映情况,“水果不比其他干货,菠萝摆不住啊!”

  前天下午,他终于接到区执法大队打来的电话,可以来取菠萝了。他一到仓库,就发现不对劲,原本高高堆起的菠萝堆,已经瘪了下去,拎起菠萝一看,全都软掉烂掉了,根本无法再卖。

  这件事让老高很气愤,接受处罚、拿回货物,本不该这么复杂,可却因为鼓楼区执法大队的一再拖延,让自己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一车菠萝买来时有4200斤,批发价是一块六一斤,当时被城管扣下时,已经卖出一点,大概还有4000斤,现在这么多菠萝全烂掉了。”此外,他还对另一件事耿耿于怀,在执法人员开具的“暂扣物品清单”上,物品名称一栏,只有卡车一辆,没有提到菠萝,而且暂扣时间只填写有“2010年3月”,日期一栏也是空着。

  执法大队否认执法不当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草场门桥下的鼓楼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处理中心。在仓库里看到,一车菠萝大半已经腐烂淌水,剩下的一部分也都软掉,不仅是老高情绪低落,陪同前来的妻子、妹妹更是几乎哭了出来。

  对于老高的质疑,鼓楼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助理王笑天表示,暂扣清单上缺少执法日期、没写水果这一项,都是为了方便商贩可以及时领回水果,水果根本不可能暂扣。他进一步解释说,水果这类生鲜货物,储存不当很容易腐烂,因此执法大队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考虑,通常不对其进行暂扣处罚,都会让商贩自行把水果驳载走。可数千斤的菠萝当场驳载,对交通会造成很大影响,因此,他们通常都会把货物随车一起拉走,然后让商贩自己来取。对于车辆,一般会处以7天左右的暂扣,以及200元罚款。王笑天称,是商贩要求车辆水果一起领回,执法人员才会拒绝,而商贩这样做是故意混淆概念,况且水果也没有4000斤,车辆核载只有3000斤。

  老高听到执法大队的解释,气得脸都涨红了,“他们这是扯谎,我做小本生意,几千斤的水果怎么可能故意不领,让它烂了?”他说,自己及家人前后去了几趟都没领到菠萝,最后还是找到南京市市容局的监察部门,才有人去帮他联系鼓楼区大队。直到前天下午才有人让他去取水果。他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没有说谎。“我车子是1.5吨的核载,但当时车上真堆了有4000斤的货。”

  执法监察处:将对此调查

  目前,记者与南京市市容局执法监察处取得联系,一位姓林的副处长表示,暂扣清单上没有具体时间,肯定是违规的。如果如高先生所言,暂扣单没有当场开出,而是后来补上的,那更是不对,监察处将会对此进行调查。快报记者 是钟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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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队员缴来蔬菜

  直接送到自家食堂

  市政执法中,执法队员经常会收缴到不少蔬菜。重庆一位市民不久前发现,自己被收缴的上百斤青菜头,竟被执法队员送到单位食堂做榨菜。3月16日,执法队食堂师傅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当事执法队则表示,收缴的菜是无主物,主人可随时领回去。

  16日上午,有读者反映他的一位亲戚住在内环快速道茶园附近,不久前在快速道天桥上晾晒了上百斤青菜头,结果被几个驾驶着市政执法车的男子没收了。投诉者称,起初他也将信将疑,经过两次暗访,发现这批青菜头的确被送到了市政设施管理局快速路管理二处食堂,“已经洗干净准备做菜了。”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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