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大雪,我正好在山西路附近等人,也不能在外面等,就逛逛附近的商场。
在商场一楼一进门的地方,搞了很多个临时的柜台,都是些卖香水卖化妆品的。我刚走过去没几步,就听后面“啪嗒”一声,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跑得急了,碰翻了一瓶香水。那香水是蓝色瓶子的,估计是放在外面的试用装。另一个估计是卖香水的营业员,走出来跟她一起收拾地下的玻璃瓶。
这时候,有个40岁左右的商场管理人员走了过来,气势汹汹地说:“我们的香水都是按瓶子卖的。”那个碰翻香水的女孩,有点难为情地解释:“其实香水也没有多少了,就一点点。”意思可能是本来香水就少,你就算让我赔的话,也不应该全赔。那个女孩一看就是刚走上社会的,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香水柜台的营业员也帮着解释:“确实没有多少了,就一点点。”并且用手大概比了一个比例。商场人员仍然坚持:“不管多少,我们的香水是按瓶子算的。”
忽然,商场人员似乎察觉了什么,话锋一转,问那女孩:“你是哪个柜台的?”女孩说:“我是柜台的,出去调个货,跑急了,不小心碰翻了。”于是,商场人员居然挥挥手说:“走吧走吧,是自己人就算了。我还以为是顾客呢。”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