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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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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偷”摔成骨折,要跟追兵算账
律师认为,超市保安制止行窃正当合法
  “我做法是不对,但保安也要考虑到我是老人啊。现在把我弄骨折了,你能不赔吗?”77岁的杨老汉坐在原告席上,面朝被告反复抖动一件被撕裂的衬衫。杨老汉在超市偷走东西,被保安发现,追赶中倒地骨折。杨老汉究竟是如何摔倒的?双方昨天对簿公堂,自认没有过错的超市坚决不同意调解。

  行窃逃跑中摔成骨折

  去年8月13日晚上7点多,杨老汉来到水西门大街上的一家超市。逛了十来分钟,他从货架上拿了两袋酸奶和一袋芝麻糊,走向收银台。

  然而快走到门口时,杨老汉却将酸奶放进了裤子口袋,把芝麻糊放进了上衣口袋,突然加快步伐走出超市。当他离开的一刹那,安检门的报警器骤然响起。杨老汉撒开腿就跑了出去。“别跑,别跑!”超市的一名保安见状立刻追上去。

  据这个保安事后回忆,老人跑得很快,他们之间的追逐一直到了莫愁路。当杨老汉跑到莫愁路的快车道上时,突然倒地不起。陆续赶来的两名保安和周围群众很快将杨老汉围住,杨老汉只好将酸奶和芝麻糊拿了出来。

  民警将老人送往医院,经诊断杨老汉大腿骨折,老人不得不在医院里治疗了将近一个月。

  行窃只因“身上没带钱”

  杨老汉为何要偷东西?在法庭上,他说:“我是准备去买的,后来要付账的时候发现身上没带钱,但当时我就是想吃这个东西。”

  杨老汉说,他住在秦淮区玉带园,没有老伴和子女,一直过着独居的生活。“每个月400多块钱的低保,平时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他说,这次骨折之后,他自己掏钱请了护工,损失了几千元钱。

  摔倒过程竟有三个版本

  “我拿超市东西肯定不对,但是超市保安也不对。”杨老汉说,他是被超市保安拽倒骨折的,超市应当承担责任。而超市保安在事发后对民警表示,他们根本没有碰到老人,是老人自己跑着跑着摔倒了。

  那么,杨老汉究竟是怎么摔倒的呢?事发之后,他自己的说法已经有了三个版本。

  事发之后的第5天,止马营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医院作了笔录。杨老汉对民警说:“保安超过了我,回过头来用手抓住我胸口的衣服,把我摔倒在地。”

  到了老人起诉时,描述变了。他在诉状中描述称:保安追上我,并拽住我的衣服用力往后一拉,我就跌坐在地。

  然而昨天上午的庭审中,杨老汉的回忆却是第三种说法。“保安拽我衣服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一种外力,让我一下子就蹲倒在地上了。”他出示了事发时穿的衬衫,衬衫前面的朝向腹部的位置上,有一处十来厘米的裂口。“这衣服就是被保安撕坏的。”杨老汉说。

  杨老汉起诉要求超市赔偿的各项损失高达近万元。庭审的最后,他表示愿意调解,但是超市方拒绝调解。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抓小偷是保安职责所在”

  “老人很难获得赔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律师在了解到案情后,评价说。

  “首先,杨老汉的行为反映他不是消费者。他与超市发生纠纷,不能适用消法来解决问题。”严国亚说,超市保安追逐老人索要物品的行为是制止行窃,履行本身的职责,是正当合法的。

  “我们都知道制止违法行为,必须要在必要的限度之内。老人要想起诉超市获得赔偿,必须举证证明超市保安的做法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比如保安是否在追上他之后,实施了故意的伤害行为。”严国亚解释说。“现在老人没有证据证明超市保安,对他实施了故意的伤害行为,也就很难得到支持。”严国亚分析认为,“保安抓住老人,也是制止违法行为继续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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