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0版:第三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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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轰烈烈3·15成了“集中投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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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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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3·15折射平时维权的艰难
  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负责人、“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

  热闹3·15折射平时维权的艰难

  “看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名称,首先让人想到的是这是一个国际节日,但我考察过美国、日本等国家后发现,这个节日已经成为中国大陆所特有的节日了。”王海告诉记者,3·15的热闹折射出的是平时的消费者维权越来越艰难,与此节日设立的初衷早已背离。“3·15甚至成为企业进行促销活动,有关组织敛财的时机,在我看来,设立这个节日已经失去了意义。”

  王海告诉记者,近几年消费者维权是越来越艰难了,企业欺诈行为越来越多。他分析,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其一是行政处罚税收化。具体表现是现在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惩罚意义,和税收一样。“真正的惩罚应该是把违法所得都拿走。最典型的丰田事件,如果这种事发生在美国,那么被罚的可能是几十亿美元,而在中国大陆,则最多被罚3万人民币。”其二是消费者组织在立法、市场监督等方面缺位。在立法中,大部分与维权有关的法律都是由企业或企业借用的行业协会的名义来起草的,其利益向企业方倾斜,消费者组织在其中是缺位的;而正常的市场监督应该是消费者组织可抽检企业产品,可提起公益诉讼以推动维权,而实际上中国大陆没有这样的消费者组织。

  在王海看来,要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必须鼓励消费者组织的发展,这些组织需有自己用于检验商品的实验室,要有自己的媒体。另外就是增加对消费者的赔偿,设定一个最低赔偿标准,否则消费者可能会因为赔偿金额不大而放弃维权。

  “还有一点就是要改变重视行政监管,轻视社会监督的局面,因为仅靠行政资源保护不了消费者权益,必须依靠社会组织。以北京为例,涉及到食品安全的部门有工商、卫生、质监局等,这些单位的人加起来不过几千人,但食品商却至少有几十万家,可能有些商家好几年都轮不到一次检验。”

  快报记者 王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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