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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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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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持基少于7天交高额赎回费,持基3年免手续费
短炒基金成本今起增3倍
  今天是证监会颁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从征求意见稿出台到正式施行,市场对于基金销售新规的评论从未停歇,而作为与此利益密切相关的银行渠道,亦在这波讨论中被推到了聚光灯前。销售新规对于银行渠道到底意味着什么,对其基金销售业务的开展又会产生哪些影响,本报记者展开调查。快报记者 孙旭

  银行历来是基金销售的主要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则又是传统意义上“主流渠道的王者”,由于网点客户等资源的优势,它们在与基金公司的谈判中享有较大的话语权。

  然而其他各家银行也开始逐渐加入角逐,招行、深发展、中邮储等银行也多次在市场上展现出其在基金销售方面的亮点,加之券商和基金直销等渠道的分流,原本的银行基金销售格局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正面临挑战。

  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以前卖基金的就这么几家(银行),现在券商、城商行都来抢这块蛋糕,竞争很激烈。”

  据报道,销售新规中虽然取消了一次性激励,但是佣金却水涨船高,不少基金公司的发行成本是明降暗升,因此对于银行渠道来说,新规并没有使其对基金销售的热情降低,反而让银行更加看重这块市场。

  今年基金发行审批制度的改革使得基金发行节奏加快,市场普遍有今年基金数目大扩容的预期。蛋糕变大变诱人了,银行都在盯着这块肉。

  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说:“虽然每年年初基金销售指标都会有所提高,但是今年的压力特别大。” 而同属该国有商业银行的另一网点理财经理更是直截了当:“去年6000万,今年1个亿。”

  新规规定,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认购)费用。换言之,随着投资者持有时间的延续,手续费会不断降低,持有3年以上甚至可以为零,可以降低基金长期投资人的交易成本。

  同时,对于短期交易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一)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二)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专家指出,短炒基金的交易成本最高可能增加3倍。

  “鼓励后端收费模式,是为了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增加短期交易的赎回费,是为了抑制短线操作,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从中可以明显看出监管层对于‘长期投资’的重视。”某城商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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