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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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昨天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表示社会发展要更关注穷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 选举法修正案
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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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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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修正案表决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选举法修正案

  表决通过

  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并讲话。选举法修正案以赞成2747票、反对108票、弃权47票获大会通过。

  “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吴邦国在闭幕会上表示,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于1953年制定选举法,于1979年进行了迄今最大的修订。之后,经历了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四次修改。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孙兰兰 陈英 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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