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可以申请就业援助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将针对南京籍2010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专项就业援助。根据毕业生的专业、学历等不同情况,通过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开展个别就业指导、安排参加见习实训、推荐就业岗位等多种形式的专项就业援助。
据介绍,南京籍2010届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可以到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305室办理申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