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黄艳)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正式出台,要求南京市2010年应届初三年级学生,以及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招生体检。
对职业学校个别专业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考生应当自行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4月1日至15日,由区县招生办组织体检。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当场通过学校送检教师向区县招生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