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9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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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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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商建“商住混合”楼
  楼下是浴室、餐馆等商铺,楼上就是民宅。这样的情况在城市里比比皆是,由此也产生不少纠纷。全国人大代表、扬州陆琴脚艺三把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陆琴建议,应当禁止开发商在沿街商业楼中再混建住宅房。

  陆琴建议,有关部门应该想办法对以后的新建建筑管起来,如果是以住宅为主,就不要在楼下开商铺,或明令禁止不能开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店铺。

  快报特派记者 孙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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