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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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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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面加碗汤 饭店要收5块钱
除明着加价,有人还偷着减量:人少菜减量,价格却不打折
  吃面加汤要加钱,点明炉加汤也要收钱。人少菜也减量,价格却不打折。在近日受理的“3·15”投诉中,市民关于餐饮行业的意见不少。

  唐小姐喜欢吃一家著名连锁店的日式拉面,尤其喜欢喝面汤,令她不满的是,加一次汤要加收5块钱。“每次上来的面汤份量都不多,我要加汤,服务员说要加钱。”唐小姐说,一碗面一二十块钱已经很不便宜了,加点汤还要收钱,商家实在太“辣手”。

  对此,这家连锁店的一名负责人解释称,这是公司的规定,不止我们这家店收,全国所有的连锁店都不例外。“每碗面白汤的份量是有规定的,如果要加量肯定要加钱,我们在菜单上写明了加大碗汤5元,小碗汤3元。在客人要求加汤时,我们也会先告知他们。”

  无独有偶,袁小姐和朋友在大成巷步行街一家港式茶餐厅用餐时,点了一个明炉,因为嫌汤少,她们要求再加点汤,服务员称加汤要加10块钱。“一个明炉才20多元,加点汤要10元,不过我们还是加了。但加上来的汤居然少得可怜,只有浅浅的小半锅,汤的颜色也没有最初的那么白。”袁小姐觉得不解,以前在其它饭店吃饭,有时也会加汤,却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

  除了明着加价,不少消费者还遭遇过饭店偷着减量。“我们同事经常去单位附近一家酸菜鱼店吃饭,同样价格的菜,两个人吃和五六个人吃的份量明显不同。”周女士说,“前几天我和老公去吃饭,上来的鱼香肉丝肉少得可怜不说,菜量竟只占到盘子的三分之一左右。饭店是不是认为量多了我们两个人吃不完浪费啊,菜量减少了,可结账的时候怎么没见菜钱也打折呢?”

  此外,关于饭店以各种借口和理由不开发票的投诉也不少,“发票正好开完了,下次来一起开吧。”“本店试营业期间,暂时没有发票。”饭店想方设法逃税,消费者怕麻烦往往不了了之,诸多“潜规则”很让消费者无奈。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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