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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记门”未了,又出个“短信门”
· 韩峰行为与身份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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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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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峰行为与身份不符
  广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谈“局长日记”:

  韩峰行为与身份不符

  针对网民对“局长日记”如潮般的灌水帖和“砖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表示,若“网上日记”属实,那么韩峰的行为是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所不允许的,至少其个人操守是失范的,将视调查情况来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今年2月,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处长韩峰记载了收钱、与多名女子有染的日记被“网晒”后,引起舆论狂潮。前日一提到“网络日记”四个字时,吴恒当即答道:“从网上日记里反映的内容来看,若属实,那么韩峰的行为则明显有悖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也与其公职人员的身份不相符。”

  吴恒介绍,广西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是有要求的,若“网上日记”属实,则韩峰的行为是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所绝不允许的,至少其个人操守是失范的。鉴于目前,这个事情正在进一步的处理之中,“我们将视其行为的情况来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其所在的单位已经对其进行了停职检查。接下来的调查中,如果发现其触犯法律,将循司法途径处理;如是违反行政规定,他本人也将要承担相关责任”。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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