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南京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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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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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狗学习
  儿子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上个月妻弟从外地过来,为儿子捎来了一只哈巴狗,狗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可爱极了,关键是这只小狗特别会来事儿,见了人又蹦又跳的,亲热劲儿十足。儿子特别喜欢。

  但自从小狗到来以后,儿子每天放学后对小狗又是喂、又是追、又是逗,玩得不亦乐乎,根本没有心思做作业。妻子忧心忡忡,向儿子发出警告:“完不成作业,搞不好学习,马上把小狗送人!”听到这样的话,儿子十分害怕,收敛了许多。

  昨天下午,儿子班主任小张老师一个电话把我叫到了学校。一见面,小张老师就怒气冲冲地向我告状道:“最近你儿子的学习退步很大。今天上课他又对着窗外发呆,被我拎了起来……”我急忙向小张老师道歉。

  “我教育他学习要有动力,问他,‘你为谁学的,难道是为我学的?’”小张老师余怒未消,“你猜你宝贝儿子怎么说?”我迷惑不已:“他说什么了?”小张老师一拍桌子,道:“他说——‘我是为狗学的’,这不是明摆着骂我吗!”史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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