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南京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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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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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局长
  最近,局里隆重举办了原创诗歌大赛。这次大赛市局很重视,奖金也丰厚,听说一等奖将赢得某公司赞助的数万现金奖励。

  我花了整夜时间,作成长诗一首。正要去单位投稿,同学小侯突然登门。他说最近开了个代写公司,现急需一首抒情长诗,想请我帮忙写,优稿优酬。

  我刚熬完夜实在没有精力再写,便婉言谢绝,岂料他伸手把我手上的稿子夺去,看罢大呼这不有现成的嘛。我告诉他这是我准备参加局里大赛用的,他不屑地说,局里的怕啥,又不是公开发表。经不住纠缠,只好让他复印了一份。

  诗赛如期进入评选阶段。同事小李喊我到副局办公室。本次评选是副局亲自主持,莫非……刚进办公室,我就感觉气氛不对,副局瞪了我一眼,指着我说:“小刘啊,平时看你人品还不错,怎么能干出这么龌龊的事……”我暗自琢磨自己究竟犯什么错了呀,他接着讲,“咱局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局里搞的是原创诗赛,不是模仿秀更不是剽窃术,你小子竟然一字不改整篇抄袭局长的佳作!此事影响极其恶劣,你作出深刻检讨……”刘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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