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晒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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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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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与校食堂搞笑协议
  发帖人:sckjp

  百度笑话吧

  

  乙方(即食堂)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油炸糕、馅饼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

  第二条:包子馅里出现“小强(蟑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条:肉菜里肉的含量必须超过百分之五,米饭里沙子的含量必须低于百分之十;

  第四条:厨师不准按长相确定给饭的数量;

  第五条:馒头和花卷必须是完整的,最起码不能有被其他人咬过的牙印;

  第六条: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必须亲自品尝,如在嘴里停留时间超过10秒钟,才能供学生食用。

  甲方(即学生)需做到以下条款 :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厨师的名字,在旁边悬挂小强的尸体,并召开追悼会;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

  第三条:因饭菜引起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食堂工作人员进行;

  第四条:不得要求美眉一次拿十个以上的饭盒到窗口打饭;

  第五条:女同学吃包子吃到已经法定死亡的小强时,尖叫的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不得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牌失利的惩罚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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