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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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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被拘,仍不知到底“侮辱”了谁
网友被迫发道歉帖后获释
  在湖北十堰市公安局的关注下,3月5日,涉嫌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的网友陈永刚(相关报道详见快报3月6日A8版)被郧西县公安局提前释放,十堰市公安局派出工作专班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复核,当地论坛很快出现陈永刚的“郑重声明”:“我对公安局行政拘留无异议,在网上发帖对他人侮辱、诽谤表示道歉”。

  然而,根据陈永刚的讲述,“签字、按手印、发道歉帖都是迫于压力”。

  拘留暂停执行

  3月5日,十堰市公安局的网站及当地论坛上出现一个名为《市公安局关注陈永刚涉嫌诽谤一案》的帖文,文中称,获悉网民关注陈永刚因涉嫌诽谤被郧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案,十堰市公安局当日召开专题会议。并已通知郧西县公安局对陈永刚的拘留暂停执行,并派出工作专班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复核。

  令人琢磨不透的是,公安局网站及当地论坛的官方回应目前均被删除。

  当事人讲述被拘始末

  3月8日下午,陈永刚接受了湖南在线记者的采访,记者还原陈被拘捕始末如下:

  2月24日,郧西县警方电约陈永刚喝茶,后跟踪至陈的租住房内,陈永刚的女儿报警后,双方被带至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在所内,郧西县警方与陈“谈话”两天(不足48小时)。“内容是警察指控我在网上发帖侮辱诽谤了郧西县某官员。”

  2月26日,郧西县公安局以“侮辱、诽谤他人”为由将陈永刚拘捕。

  2月28日,陈永刚在郧西县拘留所被提讯,警方拿着已经写好的笔录要求其签字,据陈回忆,笔录大概内容为:我对公安对我的拘留没有异议;我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我对不起诽谤的对象,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因为担心自身安全,我签字并按手印。”

  同一天,郧西县官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了关于“陈永刚因侮辱、诽谤他人被拘留”的短信。

  3月5日,陈永刚被提前释放。

  警方“断章取义”拘捕自己

  电话里的陈永刚显得疲惫不堪,他分析认为,警方拘捕自己的理由及分析完全是断章取义。

  此外,陈永刚对自己获释后郧西县公安局的一系列做法提出质疑,陈介绍,自己在5日被提前释放后,并没有被送回十堰市的租住房,而是被带到了郧西县一个宾馆,“警察要求我在郧西在线论坛上以我的名义发布由他们拟好的帖子,内容与签字、按手印的笔录大致相同。”

  由于陈永刚采用该论坛一公用ID“确认密码”发帖,遭到网友普遍质疑,3月7日,郧西县警方发来短信并找到陈永刚,坐在陈的旁边,要求其再发一遍。“我还是坚持使用了一个名为‘蜘蛛侠’的马甲发帖。”陈永刚表示。

  到底侮辱了谁仍未定论

  郧西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决认为陈永刚侮辱、诽谤别人的内容都是假的,并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告知陈永刚诽谤了谁?

  在事发至今共11天的时间内,四次官方回应均对“陈永刚到底侮辱了谁”这一问题含糊其辞。此外,对本案被暂停执行的原因、报案人的报案情况、处理的具体程序等相关问题,尚未有官方回应。

  ■事件回放

  网友因发帖被抓

  2月26日,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人员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此前,陈永刚以“零点三六”的网名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据《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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